84人被法院曝光 有人竟欠1000多万元…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为进一步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法院对已进入执行程序,但未全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督促所有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河津市人民法院
稷山县人民法院
太谷县法院
晋城中院
姓名:卫小霞
身份证号:
1405021965****1520
户籍地:晋城城区东大街963号晋城一中独家院
未履行标的:139.8万元
姓名:孔红梅
身份证号:
1405021967****0024
户籍地:黄华街宏翔小区4号楼4单元502室
未履行标的:200万元
姓名:王刚瑞
身份证号:
1422331967****2511
户籍地:凤鸣小区85号楼4单元201室
未履行标的:20.1万元
姓名:王守堂
身份证号:
1405211956****603X
户籍地:华厦星园5号楼1单元601室
未履行标的:54.5万元
姓名:张君军
身份证号:
1405221979****0514
户籍地:晋城市阳城县
未履行标的:5.6万元
姓名:崔仙林
身份证号:
1405021965****0047
户籍地:晋城市城区建设路建西巷小区32号
未履行标的:4.1万元
姓名:田楠
身份证号:
1405021988****4019
户籍地:晋城市城区建设路建西巷小区32号
未履行标的:4.1万元
姓名:崔焕玲
身份证号:
1405021967****002X
户籍地: 晋城市城区南大街东谷洞48号
未履行标的:4.1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法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以及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并将解除名单推送有关部门予以解除相应的高消费限制、信用惩戒、任职资格等限制。
郑重提醒 督促还钱
编辑:武文静
来源:河津法院、稷山法院、太谷法院、晋城中院